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或在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活动过程中遭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职工发生车祸,在哪些具体的情形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呢?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对职工遭受交通事故损害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所示:
1、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或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需注意的是,此处所述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2、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例如,职工在上班前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工作原料到工作场所,在这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职工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3、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也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即使职工在事故中需要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职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均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职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赔偿。
但是,职工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由于构成了交通事故与工伤的重合,职工能否主张双重赔偿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职工在不知晓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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