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事故中,如果受害人的伤害同时符合工伤的,那么就会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交通侵权法律关系,一种是工伤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也即意味着两种不同的赔偿内容。
具体来说:
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22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等规定,受害人可主张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
从工伤保险的角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根据事故伤害的大小程度,受害人一方可主张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受害人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项目不同,但有的项目却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如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问题来了:交通事故如何认定为工伤?
1. 交通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交通事故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2. 上下班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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