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近期案例 > 内容
你还不知道深圳地区9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 2019-11-01 09:13:21

【引    言】
        
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交通事故伤残损害较为重要的赔偿项目,深深影响着受害人赔偿款,因此受害人更适宜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主张该项目的损失。
 
【案件简介】
 
原告(受害人):郑某,女,1952年3月5日生,农村户口。
 
被告一:罗某,粤B XXXXX号车驾驶员、所有人。
 
被告二: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粤B XXXXX号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人。
 
2015年6月29日13时50分许,被告一罗某驾驶粤B XXXXX号轿车沿龙城中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龙城中路万象天成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驾驶,车身右侧与同车道由郑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搭载林某),造成原告受伤、林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及林某不负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郑某被送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30天。出院医嘱:住院期间及出院后3个月陪护1人,全休5个月,加强营养。被告方在原告住院治疗期间垫付了医疗费19372.2元。 
2015年10月10日,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鉴定原告郑某的伤残等级为9级伤残。
 
原告因该交通事故产生了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损失,原告与上述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在国晖律师的协助下,原告郑某将上述被告诉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被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243504.32元。
 
【案件结果】
 
2016年5月5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07民初2872号判决:
 
一、确认原告郑某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实际应得赔偿款总额为人民币85950.59元;
 
二、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支付原告郑某赔偿款85280.79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支付原告郑某赔偿款669.8元;
 
三、驳回原告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国晖点评】
 
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交通事故法定赔偿项目之一,是对受害人或死者家属精神上的一种补偿。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只有在因车祸事故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受害人或者死者家属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的事发地点为深圳市,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之一,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适用其特有的规定。深圳市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认定,是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下称《指引》)为依据。该《指引》第22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个伤残等级之间相差1万元,一级伤残10万元、二级伤残9万元……十级伤残为1万元,以此类推。
 
本案中,受害人郑某因事故造成了9级伤残,参照上述规定,受害人郑某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的赔偿。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受害人郑某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的损失已获得全赔。
 
(本案来源于国晖律师事务所(2015)粤晖民交字第0537号。)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8/27899.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深圳 9级 伤残 精神 损害 抚慰金 赔偿标准

上一篇:即使调解的途径解决赔偿问题,通过专业律师也能实现“农转城”!
下一篇:农村户口受害人因车祸致9级伤残,应如何索赔?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