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祸赔偿纠纷,采取的途径可有和解、调解、诉讼,不论是何种途径解决纠纷,都需确定损害的具体数额。损害数额根据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项目及相应计算标准确定。通常的,在受害人确定了损害项目内容并计算出大致的损害数额后,即可开始主张理赔了。
1、理赔开始的时间
不同的事故损害案件,理赔开始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可有:
(1)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适宜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车祸造成人员受伤的,适宜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车祸因伤致残的,适宜从定残之日起;
(4)车祸造成财产损失的,适宜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2、理赔持续的时间
各方当事人选择赔偿处理的途径不同,理赔持续的时间也不同。如果是和解解决纠纷的,那么可在事故发生的3个月内各方达成协议,解决赔偿相关事宜;如果是调解解决纠纷的,那么从理赔时间开始之日起,往往2个月内各方可达成一致。如果是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那么简易程序下可为3个月内,一审普通程序的为6个月内。
为了缩短理赔时限,并尽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车祸赔偿,尤其是事故造成损害严重的赔偿,应当由专业人士如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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