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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时间 2024-04-27 07:34:49
      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要很轻微的,为保障交通安全与顺畅,交管部门都有权利介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其法定的权力,当然也承担责任。

      交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是有时间的限制的,一起交通事故不能无限的不能被解决清楚,也不能拖拖拉拉影响行政效率。根据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时间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第一时间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视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情况,需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迅速协助对事故现场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报告情况。

      二、事故后报警。

      对事故后报警的交通事故,在核查后需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扣押期限。

      在事故后对车辆进行扣留的扣留期限不得超过30日,必要时需申请延长半个月。

      四、检验与鉴定。

      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 宜。对于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宜超过20天。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相关事故当事人。

      六、复核申请。

      作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若受理复核申请,需在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则原办案单位需当在十日内展开重新调查,并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七、行政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八、事故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受理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调解书面申请。

      往往交管部门或多或少的贯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始终,一方面体现了国家的行政职能,一方面也切实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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