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交通事故的时间是指法院从立案到开庭到结案这整个阶段的时间,当当事人确定了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提交上诉状时,法院的职责事实上就已经开始了。
一. 接受起诉立案。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申请,经过书面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送达起诉人,表示不予受理;
二. 起诉状副本的送达。
对于法院受理立案的,人民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使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对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需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三.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对于有关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答辩状期间也即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提出。
四.合议庭的组成以及开庭通知。
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法院应将名单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合议庭开庭准备工作准备好之后,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案件的日期。
五.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
㈠ 法庭调查。
㈡ 法庭辩论。
㈢ 一审宣判。当庭宣判的,10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在判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后,15日内各方没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一审判决生效。
人民法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立案后的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为6个月,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决定可以延长半年,继续延长时,需报上一级法院批准。(涉及重新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 接受起诉立案。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申请,经过书面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送达起诉人,表示不予受理;
二. 起诉状副本的送达。
对于法院受理立案的,人民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使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对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需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三.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对于有关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答辩状期间也即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提出。
四.合议庭的组成以及开庭通知。
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法院应将名单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合议庭开庭准备工作准备好之后,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案件的日期。
五.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
㈠ 法庭调查。
㈡ 法庭辩论。
㈢ 一审宣判。当庭宣判的,10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在判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后,15日内各方没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一审判决生效。
人民法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立案后的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为6个月,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决定可以延长半年,继续延长时,需报上一级法院批准。(涉及重新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