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和解,也即各方自愿达成协议,对赔偿的相关事宜作出规定,包括赔偿的项目、赔偿的数额以及支付赔偿的具体方式。与交管部门的调解、诉讼相比,和解的自由度很高,依赖于各方的自由意志,各方可约定协商的时间、地点及人员组成。总之,只有一个目的:达成赔偿的共识。
如果从受害人的角度,和解协议书的签订应当遵从如下流程:
1、正式协商前的交流
事故发生后,采用什么样的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受害人应当做到心里有数,可先行与对方交流,对各自的态度有所了解,也可约定未来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赔偿。
2、损害基本确定
事故损害的基本确定应当是和解开始的起点,因为此时各方面的损害大致可以确定,可以让受害人在协商时做到心里有底。
3、草拟赔偿协议文本
在协商谈判时,各方会签订相应协议,协商前可由一方起草大致的文本,对可能涉及的相应事项作出明确,在具体谈判时做必要修改即可。
4、相互让步
协商赔偿是一个相互让步的过程,各方应当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寻求一致。
5、签字履行
在各个事项都约定明确后,即可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具有生效合同的性质,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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