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事故认定书是事故责任的证据,那么事故责任大小将是其核心。事故责任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程度,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事故责任影响事故的赔偿主要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依据其规定,机动车发生车祸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当事人之间分担。具体有:
一、交强险的理赔
1、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当事人的分担
(一)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
各方都为机动车的,直接按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一方无责的,不再承担任何损害负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方全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承担事故责任的,机动车方多承担10%--20%;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备注:如果事故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是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事故损害直接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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