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的案件,根据死者具体情况的不同、各方事故责任大小的不同以及事故发生地的不同等多种因素,赔偿的数额是不尽统一的。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一般要高一些,而中西部地区,则会低一些。
总的来说,结合《侵权责任法》第16、22条、《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死亡赔偿可有如下内容:
1. 赔偿项目
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主张因死亡而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如果受害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还可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 项目计算
上述各个项目中,多以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为主要,都可达万元以上,其中死亡赔偿金可达上百万元。例如:
2019年度---上海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 ||
死者年龄 死者户口 |
城镇户口 标准 |
农村户口 标准 |
60周岁下 | 1360680元 | 607500元 |
60---75周岁间 | 68034 × [20-(死者年龄-60)] | 30375 × [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340170元 | 151875元 |
(可见,由于年龄、户口等的不同,死亡赔偿金也不同。)
3. 损害分担
在各个项目计算完毕后,赔偿还和事故责任大小有关。事故责任一方面影响保险理赔,另一方面当保险理赔完毕后还有损失的,各方应当按照事故责任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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