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时限 > 内容
伤残鉴定过程中有哪些时间限制? 2020-07-03 11:00:06

伤残鉴定在车祸赔偿案件中是一个特定的程序,当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时,通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拿到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更多项目赔偿。
 
那么,在伤残鉴定的过程中,存在哪些时间限制呢?
 
一般来说,在伤残鉴定过程中,会遇到如下的时间内容:
 
1、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受害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当在治疗终结后,所谓治疗终结,也即事故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一般而言,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
 
2、受理时间
 
在受害人提出委托后,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
 
3、具体鉴定时间
 
1、30日
 
也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延长30日,30+30=60日、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约定时间
 
受害人也可以与司法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时间,当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可从其约定。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46/28217.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伤残 鉴定 时间 限制

上一篇:交通事故三个月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嘛?
下一篇: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