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可以有两种,一种是交通事故的伤残,一种是工伤的伤残。两种伤残隶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内容和流程也是不一样的。
在赔偿时,应当分析是哪一种伤残,或是两种伤残都存在,进而选择好索赔的方法。具体而言:
1. 构成工伤的伤残
当受害人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伤残级别的要求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一旦被确认构成伤残,那么受害人可以主张相关的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受害人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
各个项目计算可依照地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
流程图为:
工伤康复 → 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工伤待遇 → 单位或是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
2. 符合交通人身损害的伤残
人身伤害的伤残鉴定标准与工伤不同,目前可依照的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而鉴定的机构为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并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交通人身伤害的伤残鉴定可以自行委托鉴定,也可以诉讼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流程图为:
医疗终结 → 选择鉴定机构(或诉讼后委托法院指定)→ 计算赔偿项目 → 选择索赔途径(伤残案件诉讼适宜)→ 法院判决或调解
经确认受害人构成伤残后,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各个项目可依照《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进行计算。
※ 广东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团队(北京所)提醒您:
车祸伤残案件应当由专业律师介入,协助解决诸多项目计算技巧(如损害分担比例、提高索赔标准、工伤双重赔偿)问题以及刑事辩护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致电广东国晖交通赔偿案件代理与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26/27862.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