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兴起,方便了很多人的出行,但近日媒体报道了多宗小学生违规骑行共享单车发生车祸的新闻。由此可见,共享单车带来的不仅是“便利”,更多的可能是“安全隐患”。那么,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事故,父母是否应承担责任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针对此规定,目前各大共享单车运营商也在使用条款中作出了明确规定,限制未满12周岁的儿童注册、使用共享单车。
尽管如此,实践中仍然存在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通过自行破解共享单车的密码、自行用家长信息注册等行为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
在此类行为中,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职责(比如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明确禁止孩子上、下学或者其他时候骑行共享单车或者不向未满12周岁的子女提供手机扫码使用共享单车等行为)。
相反,若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满12岁的小学生在上、下学路上骑行共享单车发生车祸的,父母理应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需特别注意,若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擅自开锁或者破坏密码锁使用共享单车,属于盗窃行为,造成车辆损坏的,家长应向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小学生在此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人身损害的,共享单车运营商或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24/28311.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