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区分
1. 事故责任:是基于调查得到的事实,记载于事故认定书中,作为事故处理的证据。
2. 赔偿责任:是赔偿人一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承担的支付金钱义务,是法律责任。
◆ 相互联系
一句话:事故责任决定赔偿责任的大小,但二者的比例不一定相同。具体为:
1. 车祸事故,交强险通常先予承担赔偿(注意:此时不涉及赔偿比例问题)
机动车致害的案件,交强险是强制险,上道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先行在有责或无责的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交强险理赔不足的,再由各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交强险的理赔内容为:
(1)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责任时,交强险最大理赔总数额122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交强险最大理赔限额12100元。
(注意:实践中,很多受害人认为自己同等责任,对方就只支付一半自己的损失就可以了,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只要在交强险12万的范围内,对方都应当承担。)
2. 保险理赔不足后各方的损害分担
当交强险理赔不足后,就会涉及损害比例分担的问题。这多出现在伤残、死亡案件中,赔偿数额可达几十万、上百万元,交强险是不足以优先理赔的。又分:
(1)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此种情况下,各方当事人直接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即可,如主次责任:主责70%、次责30%;同等责任:各自50%的比例。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
各地的比例不尽相同,通常为:
❶机动车全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100%赔偿责任;
❷机动车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❸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❹机动车次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温馨提醒】 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事故损失索赔的依据,也是影响受害人赔偿款高低的因素之一。因此,改变事故责任认定,也就意味着从源头上为受害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故,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当及早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如由律师介入,通过分析事故责任划分的利与弊、收集改变事故责任的证据、提出事故责任复核申请等,以推翻对受害人不利的责任认定,使受害人后续能获赔更高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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