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车祸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因事故伤害导致精神严重痛苦的,即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
精神严重的痛苦是一个非数字量化的词,故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受害人有精神严重痛苦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需参考如下一些因素:
(一)车祸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二)车祸致害具体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因事故发生所导致的损害后果;
(四)致害人是否从事故中获利;
(五)法定的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人们的平均生活水平。
在实践中,各地通常以伤残或死亡作为判断是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其数额大小的依据。如在深圳市,其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严格依照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10万元,二级伤残为9万元,依次类推。
皮外伤的受害人的如果想要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一般而言,需达到伤残的标准,如皮肤形成疤痕达到一定程度等。
⃝ 温馨知识
常见皮肤瘢痕构成伤残的情形:
八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头皮无毛发50%以上;
九级伤残标准: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级伤残标准: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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