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赔偿,可以作为遗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死亡赔偿金既不是对死亡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赔偿,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遗产分割。
死亡赔偿金是财产损害赔偿,是对死亡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物质性收入的损失给予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首先要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归属。只有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归属,才能更好的分配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笔者在此对死亡赔偿金的归属做一个简单的归纳:
1、死亡赔偿金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其权利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能将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3、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虽然遗产与死亡赔偿金都是因为死者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死者的遗留财产。
综上可知,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近亲属,既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可以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
需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应适当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进行分割,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18/28196.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