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没有工作的,还存在误工费嘛?答案是:可以有!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案件中,如果要问最常见的费用是什么,排在第一位的肯定是医疗费,排在第二位的自然就是误工费了。
误工费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最为常见的项目之一。误工费是指车祸的受害人一方因事故发生而不能正常工作所产生的收入损失,包括身体受伤的人恢复治疗的误工费,和死亡案件中家属因丧葬事宜不能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跟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有关,用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误工收入。
其中:
1. 误工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没有工作,不意味着没有误工费,原因在于,我国有的地区如深圳市,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赔偿权利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但其确有劳动能力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也即,有劳动能力的,即使没有工作,也可以主张误工费。
2. 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残案件的受害人,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但应当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持续治疗且休息的证明,以防止恶意拖延鉴定。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误工费是没有上限的,有的案件里,受害人即使没有伤残,其误工费也可以达到十几万。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18/27867.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