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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车祸植物人案件赔偿标准(最新2016--2017) 2021-04-30 15:23:27
     在车祸构成受害人植物人的案件中,有的案件仅赔十几万,有的可获赔几十万,有的案件获赔过百万元,甚至于有的案件则可高达200万元以上,如此巨大的差距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事实上,大多数植物人案件不同的损害赔偿数额是与赔偿标准的确定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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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问题:您的赔偿标准计算正确了吗?

     正确的计算植物人案件中各个赔偿项目的数额,是受害人一方获得完整赔偿的关键。植物人案件涉及的赔偿项目众多,结合《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东莞市发生的车祸造成植物人伤害赔偿案件,可有如下内容:

     ♦1、医疗费的正确计算

     植物人案件中,通常会发生巨额的医疗费用,涉及入院时及其期间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植物人病历本和诊断证明等加载数额综合确定。

      错误表现:不熟悉住院、出院需要整理和收集的资料,是医疗费错误计算的表现。

     ♦2、误工费的正确计算

     一般的,在公司解除与受害人的劳动关系时,其不能正常上班的时间应当认定为误工,就会产生误工费的赔偿,植物人案件也应当如此。误工费由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确定,也即误工费 = 误工收入 × 误工时间,其中:

     (1)误工时间

     植物人案件中可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2)误工收入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可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是无或的情形,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错误表现:不能提供有效的误工时间证据;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放弃误工费赔偿。

     ♦3、护理费的正确计算

     植物人案件的护理相对复杂,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定残后的护理通常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收入;

     护理人数的确定可以遵从医疗机构意见或是参照鉴定机构明确意见;

     植物人案件的护理期限通常不定期,但法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当然,后续可再行起诉。

      错误表现:定残前的护理和定残后的护理计算不同,但很多当事人把他们混为一谈;往往不能对有效护理提供证明。

     ♦4、营养费的正确计算

     对植物人提供必要的营养维持其生命体征是很有必要的。但营养费作为一个酌情认定的项目,为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后续治疗费的正确计算

     植物人案件后续治疗费是时间上是不固定的,费用上也很难说清楚。为此,往往需要通过后续的继续索赔得到赔偿。

      错误表现:前期通过和解或是调解解决争端,导致后期治疗费过高却又无法再向对方主张赔偿。       
 
     ♦6、交通费的正确计算

     交通费是指植物人在转院治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费用,以植物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提供的票据需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错误表现:在发生交通费的时候忘了索要正规的发票。

     ♦7、住宿费的正确计算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住宿费可按照450元/天。

     ♦8、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正确计算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标准为100元/天。
        
     ♦9、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正确计算

     植物人受害人通常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辅助器具维持其生命体征,为此,残疾辅助器具费就会发生,为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伤残鉴定费的正确计算

     植物人受害人鉴定一级伤残是所花费的费用。

     ♦11、残疾赔偿金的正确计算


东莞市2016.6--2017.7年残疾赔偿金标准
(一级伤残)
 
植物人户口
植物人年龄
 
0--60周岁之间
 
60至75周岁间
 
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
 
695144
34757.2×[20-(植物人年龄-60)]  
173786
 
农村标准
267208 13360.4 × [20-(植物人年龄-60)] 66802

      错误表现:农村户口的受害人符合农转城的条件,却忘了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以至于少了几十万的赔偿款。如上标准,695144- 267208 = 427936元。

     ♦1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正确计算

     除上述人身伤害项目外,还可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

     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一级伤残案件,在东莞市,法院通常认可的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

      错误表现:忽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1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正确计算

     如果植物人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那么,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问题。


东莞市2016.6--2017.7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案件)
被扶养人年龄(A)(岁) 0 < A < 18 18 ≤ A < 60 60 ≤ A < 75 A ≥ 75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元)
25673.1/11103.0×(18-A)÷法定扶养人数 25673.1/11103.0 × 20 ÷法定扶养人数 25673.1/11103.0×[20-(A-60)]÷法定扶养人数 25673.1/11103.0 × 5 ÷法定扶养人数
 
备   注
以上扶养植物人为城镇户口或是符合农转城条件时,用25673.1代入计算;植物人为农村户口时,用11103.0代入计算。

      错误表现:忽略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或是不知道该费用如何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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