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而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的损失。直接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一般而言,造成财产损失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那么,一起交通事故损坏的树木应当如何赔偿呢?
综上所述,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树木,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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