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是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即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确定对赔偿事宜的具体解决。和解的方式可以很随意,各方通过签订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在车祸赔偿案件中,和解也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受害人一方和致害人一方甚至是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和解协议,对赔偿事宜进行解决。一般来说,对于事故造成较小的损害,为了尽早的拿到赔偿款,和解可以说是一种较好的办法。
但在死亡赔偿案件中,专业律师就不建议家属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赔偿相关问题。为什么呢?理由有以下3个:
•赔偿项目缺乏严谨,较为随意
和解本来就是双方之间坐下来谈一谈就确定的事,不难看出其中有多随意。事故的发生,其中包含有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对应着事故赔偿份额,赔偿中又包含了多个法定赔偿项目,但在和解的解决方式中,无疑很难保证其中的公平性。
•赔偿金没有保障
和解可以各方坐下来确定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可一次性支付或者是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还好一些,如果各方约定是分期支付的,那么实践中就会出现肇事者一方前期支付准时,后期拖延或是不予支付的情况,这时对受害人是极其不利的。
•赔偿能力降低
事故赔偿义务人可以有很多,如肇事者、肇事者单位、保险公司、车辆出租人及管理人等,和解很难将完整的赔偿义务人聚在一起谈赔偿问题,这就大大降低了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同时也会大大降低相应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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