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拖着不给钱,是典型的“耍赖”行为。那么,在肇事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又拖着不给钱的情况下,受害人应如何处理呢?
在上述的情况下,肇事方坚硬的态度就摆在那里,受害人此时再选择与肇事方调解处理,意义不大。受害人在处理方式上面犹豫不决,其实也是一种自身放任肇事方拖延支付赔偿款的行为。
最重要的是,在受害人犹豫不决的同时,受害人极有可能陷入相关费用(比如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等)支付困难、错过伤残鉴定最佳时机、错过诉讼时效等困境。
那么,受害人如何处理才能成功索赔,且避免陷入上述的各种困境呢?
其实,在肇事方不愿意调解处理事故赔偿事宜或者表面愿意和受害人调解处理,实则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支付赔偿款等情况下,受害人就不应再对调解心存希望,此时选择诉讼索赔绝对是受害人的最佳决定。
而且,在对方当事人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诉讼索赔会占据一定优势,因此,车祸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一方面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是遏制社会“老赖”的滋生。
由于诉讼索赔牵涉到诉讼索赔的时机、管辖法院的选择、赔偿义务人的确定等专业性极强的问题,为了实现受害人利益最大化,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受害人更适宜在律师的指导下开展索赔事宜。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