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疗结束后,可考虑如下索赔途径:
1. 是否有伤残的可能
伤残是非死亡伤害的一种形式,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确认的,凭着伤残鉴定意见书,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特殊项目赔偿,拿到更多的赔偿金。
如果没有伤残可能的,受害人仅可主张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
2. 各项损害计算
上述各个项目均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的计算标准计算,诸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 索赔途径
如上,索赔途径有和解、调解和诉讼。通常的,各方争议不大、事故损害较小的案件,当事人间或协商、或调解即可。而伤残或是死亡案件,更适宜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因为诉讼途径下,受害人可主张更多的赔偿项目并更高的索赔标准。
在索赔时,需注意,一起车祸事故可能存在多个法定的赔偿义务人,而并非肇事司机一人。如其在工作时间致害的,单位应承担替代性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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