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祸赔偿案件,受害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诉讼的途径解决。其中,诉讼是指受害人作为原告起诉肇事司机、保险公司等,将它们作为被告主张因事故伤害导致的法定赔偿内容。
那么,最佳的诉讼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事实上,什么时候起诉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在损害赔偿项目基本确定后,就可以起诉了。这里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法定调解的时间,也即:
(一)死亡案件中,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一般伤害案件中,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伤残案件中,从定残之日起;
(四)对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之所以选择上述时间,是因为上述时间下,各个赔偿项目内容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样便于受害人计算赔偿总数额,并收集的诉讼证据。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宜在赔偿项目确定后开始诉讼。对于那些急于要求赔偿的案件,如要求医疗费先予执行的案件,在事故发生后的任何一段时间里,受害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主张对医疗费先予执行,进而得到紧急的医疗费赔偿。
温馨提醒:诉讼是法律程序下的活动,涉及程序法,也涉及实体法,一般当事人很难把握住诉讼的关键点。对于交通事故诉讼,受害人应当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协助,以提高诉讼的效率,并保证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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