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三者险,保险理赔的对象都是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的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也即,是他方的损失 ,不是自身的损失。二者赔偿的损害范围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但商业三者险通常不予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是车祸受害人的伤害大小程度,是指受害人的伤害达到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伤残级别的要求,并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认,伤残案件中的受害人可主张特定的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等额外的赔偿项目。
交强险设立有死亡伤残限额,特别针对因受害人死亡或是伤残发生的损害赔偿项目,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包括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就是伤残案件所特有的。
小编提醒:伤残案件的赔偿适宜在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介入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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