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保险有很多种类型,除了法律强制投保的交强险外,还有当事人自行选择的商业险,往往,不同保险的保险理赔要求是不同的。
以交强险为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其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即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商业险,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中,其第7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
(2)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失效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或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
........
综合现实,超速并非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只要不是故意引发事故的发生,过失导致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依法理赔。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37/34055.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法律问题免费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下方【在线咨询】获得专业人员解答。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