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的规定,我国机动车上道行驶必须登记,登记包括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投保交强险等事宜。又根据该法11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交强险标志。
由此可见,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如果不投保,将有如下后果:
一、不予登记
如果机动车不投保交强险,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不予登记,如果强行上道行驶,属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交管部门相应处罚。
二、扣押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伪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执勤交警有权扣押该机动车。扣押24小时之内将机动车交付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
可见,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投保交强险,机动车将无法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进而无法合法上道行驶。即使强行上道行驶,被交警发现,机动车也将被交管部门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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