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的经济水平提高,生活质量不断上升,我们大部分人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保险制度也随之确立。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实质是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那么,交强险的赔偿最高限额是多少呢?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具体的赔偿最高限额分以下2种情况:
▼ 被保险机动车有责任的赔偿最高限额
1.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项下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00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被保险机动车无责任的赔偿最高限额
1. 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800元人民币;
3.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具有明显的补偿性,保险公司赔偿时不分双方责任的大小,都应对对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赔付。即使是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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