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微事故
人员伤害标准: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至2人;
财产损害标准: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
人员伤害标准: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财产损害标准: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3、重大事故
人员伤害标准: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财产损害标准:事故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
4、特大事故
人员伤害标准: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财产损害标准: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对轻微事故处理一般都比较顺畅,但是对于一般事故以上的交通事故处理,在赔偿问题上将会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多个死亡受害人家属赔偿权利主张的问题,涉及到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比例分担,涉及到保险公司的保险数额分配,涉及到受害人一方对事故损害分担的问题。
但对于事故赔偿来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对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承担赔偿,保险理赔不足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过错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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