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一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一同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但是,调解是双方合意的表现,如果在双方当事人在交管部门的调解下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怎么办?
交管部门对于当事人一同申请的调解,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如果交管不能调解成功的,要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交给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是唯一解决纠纷的办法,所以调解不成的还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解决纠纷。
一、和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方式没有先后之分(除了经过法院终审判决的结果),和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交管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还能进行和解。
因此,即使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能成功地进行调解,但是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和解,他们没有前后之分。
二、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一同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民事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履行自己的赔偿责任。
因此,交管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可以继续和解之外,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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