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调解 > 内容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怎么办? 2015-09-14 14:19:49
      调解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一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一同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但是,调解是双方合意的表现,如果在双方当事人在交管部门的调解下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怎么办?

      交管部门对于当事人一同申请的调解,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如果交管不能调解成功的,要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交给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是唯一解决纠纷的办法,所以调解不成的还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解决纠纷。

      一、和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方式没有先后之分(除了经过法院终审判决的结果),和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交管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还能进行和解。

      因此,即使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能成功地进行调解,但是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和解,他们没有前后之分。

      二、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一同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民事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履行自己的赔偿责任。

      因此,交管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可以继续和解之外,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188-9691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人身

上一篇:交通事故调解书(范文)
下一篇:调解是否需要律师参与?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