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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通事故如何保险理赔? 2015-05-27 18:04:31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上个月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我的小轿车和一面包车在光明路段发生碰撞,双方车辆都有人员受伤和车辆毁损,我方人员受伤较为严重,现在还一人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后已经通知了保险公司和报警,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是各方对半责任。目前为止,我们这边的相关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对方和保险公司都没有什么作为,此时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本案属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对于事故赔偿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由各方机动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的部分,因为您们是对半责任,所以应该5:5分担。各方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对于交强险理赔不足部分,可以由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限额内的责任。
        对于赔偿,您们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是通过交警队、对方与保险公司联系,让保险公司支付前期必要的医疗抢救费用。本案中,仅对您们而言,索赔的对象应是对方车辆的相关保险公司(交强险、三者险)和有赔偿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照具体情况而定)。您们可以通过交警队的资料和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找准事故的赔偿义务主体,之后根据损害的大小选择赔偿的途径。赔偿可以一次性待损失出来之后进行也可以分阶段进行。
        如您所述,您们一方有伤者较为严重,那么可以考虑是否有伤残等级的情况,如果存在伤残等级的,通过司法鉴定后,可以凭借伤残鉴定意见中确定伤残等级的大小申请残疾赔偿金赔偿。
        对于本案,我们建议您拨打我们东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具体说明案件情况或是到律所进行法律咨询(国晖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团队提供当事人免费上门咨询服务),以便我们能够给您更多更好的意见。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正规的老牌律师事务所,现已在全国各地19座城市成立分所,已帮助3万多位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难题的伤者成功索赔,咨询热线:400-62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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