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险并不是向人们想象的那样不论以后自己的爱车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得赔偿。它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大家认可的全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就算是“全险”,保险公司在几种特殊情况下仍是不予赔偿的。
所谓的“全险”是个相对的概念,它相比较那些单一的险种承保的范围更为广泛,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全险是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
无论车主买再多的保险,也不可能做到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
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就算车主购买了所谓的“全险”,保险公司仍然可以拒绝赔偿的。
1、驾驶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保险,实际上就是对以后事件发生的风险承担。而如果是驾驶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就完全背离了保险的意义,保险公司就当然有理由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从来,而且以后都不会有针对他人故意造成事故而设立一种保险险种。
2、故意把负事故责任的肇事人放跑的,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如果一起交通事故是由第三方肇事引起的,保险公司一般是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了保险责任后,向肇事第三方追偿的。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放走肇事的第三方,让保险公司无法找到追偿人的,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被保险人是放弃了自己索赔的权利,那既然被保险人自己放弃了赔偿款,保险公司当然也就不需要给付保险金了。
3、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通常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对该起事故进行勘查、检验,评估损失。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不通知保险公司而直接去修理的话,保险公司就无法具体确定损失大小,当然也就无法确定赔偿金额。
4、其他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形。
比较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有,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