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对方是大货车我们是小车,事故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了我方人员伤害(小车内3人受伤)和车辆损失(车辆毁损严重),现在人员伤害的损失初步计算已经8万多,车辆的损失经过维修也有6万多元了,可对方的车辆却只有交强险,让对方赔偿对方说无力赔偿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之间造成互损的,由各自的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只有一方有过错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既然是对方车辆的全部责任,那么您们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的保险总限额为122000元,自然不够本案中您方已经近15万元的损失赔偿额。而且,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项目不只是财产损失和医药费的问题,此外,还包括受伤人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既然您们的损失超过交强险的保险限额,那么多出的部分只能让对方承担。您们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赔偿,并采取诉讼保全等方法保证胜诉后能顺利执行。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正规的老牌律师事务所,现已在全国各地19座城市成立分所,已帮助3万多位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难题的伤者成功索赔,咨询热线:400-626-2163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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