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固定现场证据,也便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对事故的损失进行核定,这个过程叫做定损。
接着,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在这里我们说明一下,主张交强险赔偿要求的材料与主张商业险赔偿应准备的材料是一致的,主要包括:
(1)申请需要的书面材料: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证明事故事实的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调解的需要出示调解书、其他材料如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3)证明财产损失情况的材料: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等。
(4)证明受害人人身损害的材料: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凭证、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明、伤残鉴定证明、死亡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
倘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时,双方对于理赔事项无法达成一致,也应当保存证据,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正规的老牌律师事务所,现已在全国各地19座城市成立分所,已帮助3万多位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难题的伤者成功索赔,咨询热线:400-626-2163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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