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该有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分别向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支付费用。据此,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主要包括两类,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另一部分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异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定残后的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亡职工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商诊疗费、康复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人员的费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需要主意的是,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护理费一项是以受伤职工定残日作为分界点计算住院期间护理费和定残后的护理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单位支付,定残后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伤残护理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确定。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因伤误工的有权索赔误工费,职工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同样存在误工损失,是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会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的不同,存在不同的支付比例。因此,职工在索赔工伤保险待遇之前,一定要先进行司法鉴定,从而确定伤残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