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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财产保全问题 2024-04-30 08:47:05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禁止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同时为了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在紧急的情况下,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但是诉前财产保全跟诉讼财产保全相比,有更严格的要求。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提供。

      二、申请人既可以提供财产担保,也可提供保证人担保。

      如果是以财产担保的,担保的财产不得低于被担保财产的价格。保证人可以是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第三者,也可以是专业担保公司,但必须出具书面保证书。

      三、为什么要提供担保。

      虽然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可以滥用这项权利,以免造成被申请人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提供担保,目的就是在一旦发生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时,用于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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