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侵权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由法定的侵权责任人承担,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承担赔偿的人包括肇事者、保险公司以及法定的其他责任人。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端的解决途径中,包括有和解、调解或是诉讼途径。所谓和解也即各方私下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自愿履行由此发生的权利和义务,进而解决争端;所谓调解,法定的为当事人申请交管部门的调解,在交管部门的介入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所谓诉讼,也即受害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各个法定的赔偿义务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题目所言,如果感觉对方不愿意赔偿的,那么意味着对方没有私下达成和解或是调解的诚意,对此,一方面受害人可继续努力与对方协商赔偿相关问题;一方面也可积极着手准备诉讼索赔。诉讼时,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包括索要的各个赔偿项目数额和总数额。
如果受害人对诉讼很陌生的话,可以在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协助下开展诉讼具体事宜。当然,在诉讼前,如果仍有和解或是调解的可能的,也可以咨询律师采取更为便捷的途径获得赔偿。实践中,对于事故造成伤残或是死亡的案件,更适宜于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因为那样能更多的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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