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小王搭乘自己好友小李的私家小车外出,在路途上与小张驾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撞。事故后,小李因抢救无效死亡,小王也在事故中严重受到伤害。事故经交管部门的认定,小张和小李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小王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无责任。
小王后经鉴定机构的鉴定构成伤残6级。
问:小王如何寻求赔偿?
♦问题解析:
本案中,小王对事故不承担责任,那么因事故受到伤害其有权要求对事故承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赔偿。案件中小李和小张对事故承担共同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共同侵权的,需按照侵权责任比例承担侵权责任。这样,案件就存在两个赔偿义务方,一方是小李,一方是小张。至于小李和小张如何具体赔偿,分析如下:
一、小李
既然是同等责任,小李和小张各承担一半的损害赔偿比例。对于小李,虽然已经死亡,但是不能免除受害人小王向其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小李的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相应险种的话,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责任限额内的保险理赔责任,保险理赔不足的,从小李遗产中进行赔偿支付。
二、小张
小张作为货车司机,对于车辆致人伤害的赔偿先由其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理赔不足,由小张或是依法确定的其他赔偿义务主体承担剩余赔偿。
备 注:货车保险公司的赔偿对象应当是小王和小李的总损失,至于小王和小李的获赔比例,可结合小李对小王承担的赔偿数额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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