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往往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情况,对于此类案件,在赔偿的处理上,既涉及到人身损害项目内容,也涉及到财产损失项目内容;既涉及侵权赔偿的侵权纠纷内容,也涉及保险理赔的合同纠纷内容。
事实上,不论事故造成多大的伤害,赔偿问题还是需按部就班的进行。在事故认定书制作后,根据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的事故责任,明确赔偿主体,再结合受害人或死者本人、家属的情况计算赔偿项目数额。
一、项目确认与计算
车毁人亡的案件,财物损害项目包括车辆重置费、车载货损费、车辆施救费、个人物品损失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则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此外还可有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
财物损害的计算凭着各种发票或是鉴定意见进行折价赔偿。人身伤害项目则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二、损害数额的分担
结合《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交强险先行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由有事故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
(二)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的,若机动车全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事故责任的,根据其责任大小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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