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1、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详见《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不受死者是农村还是城镇人口,或者年龄的影响;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根据被扶养人的户口性质确定;
4、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误工费是针对受害人本人而言,若受害人当场死亡则不存在误工费。死者亲属为处理其后事而耽误的时间,减少的经济收入则属于误工损失而非误工费项目;
5、交通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正式票据为凭证;
6、医疗费=抢救费+医药费+住院费+……
7、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8、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对此并未明确规定具体赔偿数额,但在实践中各地均有参照数额,例如2013年深圳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10万元左右;
另外,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及设施等财产损失,应当修复,确实无法修复,或者修复后无法正常使用的,折价赔偿。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正规的老牌律师事务所,现已在全国各地19座城市成立分所,已帮助3万多位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难题的伤者成功索赔,咨询热线:400-62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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