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重庆市统计局发布《重庆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2013年统计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3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96.36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392元。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最长固定期限20年为时间段计算出具体赔偿项目的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25216元×20年=504320元;
农村居民:8332元×20年=16664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丧葬费:45392元÷12个月×6个月=22696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7814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伤残指数
2、农村居民:5796.36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伤残指数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元×100%=504320元 | 二级伤残:504320元×90%=453888元 |
三级伤残:504320元×80%×=403456元 | 四级伤残:504320元×70%=353024元 |
五级伤残:504320元×60%=302592元 | 六级伤残:504320元×50%=252160元 |
七级伤残:504320元×40%=201728元 | 八级伤残:504320元×30%=151296元 |
九级伤残:504320元×20%=100864元 | 十级伤残:504320元×10%=50432元 |
一级伤残:8332元×20年=166640元 | 二级伤残:166640元×90%=149976元 |
三级伤残:166640元×80%=149976元 | 四级伤残:166640元×70%=116648元 |
五级伤残:166640元×60% =99984元 | 六级伤残:166640元×50%=83320元 |
七级伤残:166640元×40%=66656元 | 八级伤残;166640元×30%=49992元 |
九级伤残:166640元×20%=33328元 | 十级伤残:166640元×10%=16664元 |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6356.6元×20年=127132元;二级伤残为127132元×90%=114418.8元;
三级伤残为127132元×80%=101705.6元;四级伤残为127132元×70%=88992.4元;
五级伤残为127132元×60%=76279.2元;六级伤残为127132元×50%=63566元;
七级伤残为127132元×40%=50852.8元;八级伤残为127132元×30%=38139.6元;
九级伤残为127132元×20%=25426.4元;十级伤残为127132元×10%=1271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