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 目 | 数值(元) | 说 明 |
一 |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 54380 | 数据来源《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二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3851 | |
三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28155 | |
四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19208 | |
五 |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13425 |
一、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上海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既无固定收入,同时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也不能证明所从事行业的,按照上海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元/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1)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按护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如果护理人员不能举证证明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按照上海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上海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如果医疗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人数。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人的原收入×护理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护理时间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
(五)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六)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在上述一中所列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宿赔偿费和交通费这些费用,也被包括在下述的二、三中的索赔范围。在进行计算时,注意将上述的费用计算在内。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一)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年龄≤60周岁;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赔偿指数;
残疾赔偿金=43851元(19208元)×20年×赔偿指数
2、60<年龄≤74周岁;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残疾赔偿金=43851元(1920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年龄≥75周岁;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残疾赔偿金=43851元(1920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年龄≤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18岁-被扶养人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18<年龄≤60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0年
3、60<年龄≤74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年龄≥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一)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43851÷12个月×6个月=21925.5
(二)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年龄≤60周岁;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43851元(19208元)×20年=877020元(384160元)
2、60<年龄≤74周岁;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死亡赔偿金=43851元(1920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年龄≥75周岁;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死亡赔偿金=43851元(19208元)×5年=219255元(96040元)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年龄≤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18岁-被扶养人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18<年龄≤60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20年
3、60<年龄≤74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4、年龄≥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8155元(13425元)×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