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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交通事故赔偿基本知识,不可不知! 2017-08-07 17:31:41
        问题一:遇到对方一直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 律师解答:

        不得不说现实中存在很多诚实可爱的人,他们愿意为自己的行为积极付出责任。但也有一些不讲理、蛮横的人,撞了人还说自己有理,要么不敢面对,要么语气粗俗、死不认账,就如撞人的一致不愿意出面解决赔偿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做呢?
                               
        事实上,遇到不讲理想赖偿的人,只有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人会考虑成本问题,事实上,对于因诉讼等产生的必要成本,是可以让对方承担赔偿的,如交通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法律也会给以支持。

        打官司是一门学问,既然对方最终舍得愿意为您请律师买单,那何乐而不为!只需三次签字就可拿到赔偿款,欢迎致电车祸赔偿律师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问题二:承担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赔偿是否一样?

        ♦ 律师解答:

        公平原则体现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就是一分责任,一分赔偿。拿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举例,两种责任情形下,肇事车辆的交强险理赔是一致的,也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122000元。

        所谓不一样,体现在交强险理赔不足后,有的事故伤害在几十万元,此时,交强险不足以赔偿,那么对于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就需要根据各方的责任来确定分担的比利了。各地比例不尽相同。

        想知道您所在地区的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划分吗?广州、北京、上海、杭州、长沙、深圳、东莞、......,欢迎致电交通事故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问题三:一般性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致死伤害,该获得多少赔偿?

        ♦ 律师解答:

        车祸伤害可分为一般伤害、伤残伤害、死亡伤害,没有构成残疾的非死亡伤害为一般伤害,符合伤残等级要求的伤害属于伤残伤害,而致死的案件为死亡伤害,不同的伤害决定了不同的赔偿项目种类和数额。

        有的案件赔偿项目多,可达30余种,赔偿数额就多,如高等级伤残案件(例:植物人案件),个别案件可达300多万元;案件赔偿项目少,仅几种,但数额却可多可少,如死亡案件,几十万、过百万不等。

        通常来说,鉴于伤残案件和死亡案件的赔偿项目多,数额大,计算复杂,涉及诸多赔偿技巧问题(如农转城),受害人或其家属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获得赔偿,而一般案件,各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更多车祸赔偿知识及专业律师介入协助,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问题四:如何判断某种伤情是否可构成伤残?如骨折伤害。

        ♦ 律师解答

        不少受害人比较关心自己的伤害是否构成伤残的问题,事实上,对于严重的事故伤害,如截肢伤害、去除内脏器官伤害等都必然可构成伤残,而一些介于伤残标准边缘的伤害,需要受害人作出正确的选择,才可有构成伤残的可能。

        我国有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也即《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但最终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何种级别的伤残是由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确定的,而不同的鉴定机构对某种伤害可有倾向性的认识。也即,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对同一种伤害有不同的鉴定意见,可构成伤残,也可以不构成伤残。

        受害人在进行鉴定时,应当选择那些易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否则交纳了鉴定费却得不到一个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专业律师熟悉各家鉴定机构的鉴定特点,伤残鉴定可由专业律师介入协助,欢迎致电交通律师伤残鉴定协助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问题五: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双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 律师答疑:
        
        一般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人身侵权法律关系,而工伤属于工伤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一旦重合,也即存在人身一般侵权和构成工伤两种情况。此时,受害人即可主张双重赔偿。

        双重赔偿可以让受害人拿到更多几十万,数百万的赔偿!赔偿时一方面需要对工伤进行确认,一方面还需整合两种法律关系,排除那些不能同时获得赔偿的项目,如医疗费,只能获得一次赔偿。而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可同时获得。

        在涉及工伤和侵权的双重赔偿问题时,受害人或家属还是应当在专业律师协助下具体开展索赔事宜,以避免少走弯路,在获得更多赔偿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致电双重赔偿官方咨询热线:400-626-2163.   

        问题六:特殊人士如孕妇、老人发生车祸的,赔偿是否有特殊性?

        ♦律师解答

        不少当事人通过网络咨询特殊群体在车祸赔偿中是否有特殊的权利或是限制的问题,如孕妇发生车祸的,可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老人发生车祸后,是否可存在误工费的赔偿等。

        事实上,特殊群体在人身损害案件中的特殊性并不明显。我国对人身侵权伤害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误工费,只要受害人有误工时间,并有收入的来源,因交事故导致损失的,即可主张误工费的赔偿,不受年龄影响。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车祸给受害人带来的痛苦为前提,通常以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或死亡为前提,但也会综合考虑事故责任等内容。

        我国地方上对车祸赔偿有一些地区规定呢,想了解您所在地方是否有特殊的规定吗?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具体了解。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82/20839.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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