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8条规定,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明确,近亲属是死亡案件中赔偿金的所有人。而所谓“近亲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分为两种:
1.第一顺位权利人: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位权利人:兄弟姐妹、祖父 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事故发生后,优先由第一顺位权利人主张权利;如果不存在第一顺位权利人的,则由第二顺位权利人主张权利。以第一顺位权利人来说,由于可同时存在多个权利人,而赔偿金数额只是一份,就会出现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那么,车祸事故所发生的赔偿金,该如何分配呢?
事实上,车祸死亡的赔偿金以死亡赔偿金项目为主,其数额可超过百万元,如:
上海市 死亡赔偿金标准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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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标准 死者年龄 |
城镇户口标准 | 农村户口标准 |
60周岁下 | 1472300元 | 同右 |
60---75周岁 间 | 73615 × [20-(死者年龄-60)]元 | 同右 |
75周岁以上 | 368075元 | 同右 |
注: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区分城镇户口标准和农村户口标准。
对于这些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归哪一个人,故应当视为近亲属共有,各具体方可协商各自的比例,如果不能自行确定的,可申请法院分割。原则上,法院对赔偿金会按照近亲属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并适当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进行分割,而并非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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