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案件是交通事故性质最为严重的案件,在赔偿处理上,家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主张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赔偿项目内容。
死亡赔偿案件的索赔流程应当根据案件发展的具体情况展开,一方面是确定家属可主张赔偿项目,一方面是确定赔偿项目的标准,再有就是索赔时间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等问题。家属索赔可从如下方面开展:
一、丧葬处理完毕
不论是和解、调解还是诉讼,丧葬事宜结束是最好的具体开展索赔事宜的时间,因为此时各项损害赔偿费用基本确定,包括死亡前的各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后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赔偿项目的确定
死亡案件赔偿项目的确定如上所述,包括死亡前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死亡后直接发生的费用,具体类别可从《侵权责任法》中确定。
三、赔偿标准的确定
在我国,各个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标准。死亡案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因为如果死者为农村户口受害人,则事故赔偿涉及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问题。如果成功实现了“农转城”,那么家属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
在赔偿项目和赔偿项目标准确定后,即可具体计算出损害赔偿的总数额。
四、赔偿责任划分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事故造成的损害由交强险先行承担,其次是商业三者险,当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理赔不足时,再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
1、如果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或是非机动车之间或与行人间的交通事故,则按照事故责任的大小分担。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则应加重机动车方的事故责任,通常是加重10%--20%,由各地地方规定或是法院酌情认定。
五、索赔途径
死亡案件需要采取诉讼途径解决,这样方能最大化获得赔偿。如果有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介入的,死亡案件律师介入处理及咨询,可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