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伤残需要鉴定,这就涉及到伤残鉴定的时间问题。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的时间有三种情况:
一、正常时间
正常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二、延长时间
当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进而正常30个工作日无法完成时,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自由时间
此外,鉴于委托鉴定的被动型,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鉴定时间,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事实上,与鉴定时间的长短相比,委托鉴定的时间更为重要,因为过早或是过晚的进行伤残鉴定,对伤残等级的有无以及伤残等级的大小都有影响。
知识点睛: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依据《评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为医疗终结后,也即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通常的,出院即可认为医疗终结。(个案中的医疗终结时候或许可以通过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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