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受害人特有的权利,伤残鉴定指车祸受害人在事故后,如果其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那么通过伤残鉴定,一旦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受害人即可主张特有的伤残项目内容。
伤残项目如残疾赔赔偿金数额巨大,在2017年度的上海市,单残疾赔偿金一项就可达到突破性的105万余元。故,进行伤残鉴定并争取伤残赔偿非常重要。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选择鉴定机构是关键的一环:一方面,鉴定机构必须具有伤残鉴定资质;另一方面,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针对同一伤害有不同的鉴定结论。以深圳市为例,鉴定机构该如何选择呢?
1、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在深圳市,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包括有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等多家。
2、受害人应选择有利于自己的鉴定机构
受害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当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所谓“有利”,是指能够使受害人获得伤残级别并提高伤残级别。虽然我国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但鉴定人员对鉴定标准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同种伤害在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会出现不一样的伤残级别。
3、律师协助
对伤残鉴定,受害人应当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开展,一方面律师了解哪些鉴定机构具有较好的伤残鉴定资质,另一方面,律师办案经验丰富,较为了解各鉴定机构的鉴定特点和习惯,能够为受害人选择最佳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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