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阐述:
1、伤残鉴定适宜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在哪里做也就是伤残鉴定的时机问题,根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即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一般来说,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
2、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从受害人的利益角度出发,伤残机构的选择应当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具有伤残鉴定资质
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依法成立,并且有相应的伤残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不可能被认可。
(2)信誉好
信誉好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更容易被法院所认可,这样就会减少在具体索赔时因对方提出异议导致重新鉴定的可能性。
(3)获得并提高伤残级别
虽然我国的鉴定标准统一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但不同的鉴定机构及其人员对其理解可存在差异,这就很可能导致同种伤害出现不同的鉴定结果。
(4)离受诉法院地近
距离受诉法院地近有利于法院认可其鉴定能力,而且有利于鉴定人员出庭做证。
3、伤残鉴定后干什么?
在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后,受害人即可以此为据,主张与伤残级别相当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伤残项目的赔偿。
温馨提醒:伤残鉴定适宜在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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