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伤残鉴定是需要有一定条件的,也即,受害人应当有构成伤残的可能。
我国车祸案件伤残鉴定的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该《评定》把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级别,针对人体不同伤害的大小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如针对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头面部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腹部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肢体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盆部损伤致残的规定等。
在进行鉴定时,比照《评定》,如果受害人的伤害压根不可能构成残疾的,那么,鉴定只能是增加受害人获得尽快赔偿的时间,也就不需要去进行伤残鉴定。
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八条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故,如果受害人没有构成伤残的可能,进行伤残鉴定拿不到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报告,那么鉴定属于徒劳,也就白白的花费了鉴定的费用。
对于是否进行伤残鉴定,实践中,受害人在鉴定前应当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意见,通常这种咨询都是免费的。可通过网络如http://m.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不收电话费)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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