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诉讼程序也即普通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交通事故民事侵权赔偿想通过诉讼解决的,必须先经法院一审审判。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受害人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在起诉问题上,需要注意如下一些内容:
一、对象法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侵权纠纷,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之规定,由侵权行为地(可简单理解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状要求
1. 利害关系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受害人的监护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等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2. 明确的被告
对于被告有两点要求,一是明确,二是正确。明确的被告是法院受理的前提,否则法院存在裁定不予受理的可能。正确的选择被告是胜诉的关键内容之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可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侵权责任法》相关内容。
3. 起诉状
(1)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起诉的效果
起诉能起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效果,人身损害侵权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四、登记立案
2015年我国最新《民诉解释》第208条确定了登记立案制度,原告向法院起诉符合规定得,法院都应登记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通常裁定驳回起诉。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42/27780.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