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损害的理赔内容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人身伤害领域的赔偿,一个是对财产伤害领域的赔偿。
在人身领域赔偿问题上,针对的损害项目可包括:
1、治疗伤病的相关费用: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残疾和死亡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财产损失相关费用:
(1)直接损失
包括因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维修费、车辆所载物品的货物损失费、因车辆施救产生的施救费用;
(2)车辆重置费
也即在严重的车祸案件中,因受害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受害人为购买与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所发生的购买费用;
(3)停运损失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替代性交通工具赔偿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时会考虑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责、减责条款等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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