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遭受交通事故伤害,作为受害人的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保险理赔的条件,此时,受害人可认定为工伤,并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保险理赔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二、交通事故人身侵权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作为侵权伤害,受害人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作为侵权人的致害人主张侵权权利,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当出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既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又符合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内容时,就会出现工伤保险理赔与人身侵权理赔的重合问题。如受害人乘坐或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形,此时,受害人一方面可以主张致害人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一方面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主张理赔。
对于工伤和交通事故人身侵权损害重合的案件,赔偿不是相互独立的,有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只能获得一次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而有的项目可以同时获得,如死亡案件中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侵权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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